为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,提升统筹层次,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和水平,推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高质量协同发展,呼中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1年行署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、2021年4月5日后开始施行的《大兴安岭地区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》绘制了医疗救助政策图解。